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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松桃自治县11288名中小学寄宿生将获得422.85万元的生活费补助,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中学生补助每人每年750元。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了切实确保资金资助到位、专款专用,利用墙报、专栏、电视广播、标语、手册、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采取贫困生填写补助申请表,由学校负责成立由村委会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政策和资助对象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组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再由学校填写相关汇总表交教育局普教办汇总,资金到位后,由学校造册向受助学生按月发放,但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生资料库,公开举报电话,严防弄虚作假及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对特教贫困寄宿生、少数民族寄宿生、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贫困寄宿生以及符合计划生育的贫困寄宿生优先进行资助。据悉,二中、三中、盘中等40所中学11252名贫困寄宿生,盘石镇小、永安乡小二所小学的36名寄宿生将获得生活费补助,补助总金额达42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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