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署发〔2008〕10号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2008年全区财税收入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行署研究,确定200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任务为24.4亿元,其中:国税部门12.3亿元、地税部门6.898亿元、财政部门5.20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11.8亿元。现将2008年全区财税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征管措施,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附件:铜仁地区2008年财税收入任务分配表
二○○八年三月五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6 http://www.tongren.gov.cn/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铜仁行署信息中心承办 黔ICP备05000986号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铜仁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